2011年12月至今的48天里,南京福利院的孤儿先后接待或参与了165批次、数千人次参加的社会捐赠或互动。福利院负责人称,到年底,各类关心孤儿的社会人员扎堆涌向儿童福利院,过多地造访令部分孤儿不适,孩子们此前还疑因此大面积感染了水痘。(本报今日16版报道)
这的确是一个让人倍感尴尬的现象:有那么多人向孩子们表达爱心,可结果却是,孩子们并没有如想象的那样,面对汹涌而来的爱心表现出激动和感激,而是表现出反感甚至拒绝,因为频繁的接待和造访,早已让最需要被关爱的对象成为不堪重负的“爱心道具”,甚至严重到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地步。
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,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,不少人并没有把握好爱心的界限。毕竟,表达爱心不仅仅需要如火的热情,更需要谨慎克制的理智,甚至很多时候,奉献爱心的热情要让位于谨慎克制的理智,因为爱心一旦越界,对于受助者来说,就不能让人如沐春风,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,甚至有可能会压垮受助者。
难道不是这样吗?除了像孤儿院的孩子被爱心压垮身体的极端例子之外,我们的现实生活中,由于爱心越过必要的界限,从而造成对被奉献爱心者“关爱式伤害”的例子还少吗?比如,有些人在进行爱心捐助特别是进行“一对一”爱心捐助时,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意志或喜好强加给被捐助者,提出被捐助者必须配合媒体“表演”、不能从事某些行为之类苛刻的要求。这种情况下,爱心早已突破理智的界限,成为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,深深地刺痛了被捐助者脆弱的自尊。
事实上,任何形式的爱心表达,都需要建立在对被表达对象平等人格和独立精神的尊重之上,才能成为一种理性有界的真诚表达行为,以高高在上姿态表现出来的不是爱心而是施舍。如果深究下去,之所以很多人自觉或者不自觉地习惯于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表达爱心,除了和我们的文化传统中缺乏一种平等的精神外,也与我们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有关。
因为,那些具有强烈道德优势的爱心表达无法被制度过滤,而过滤的关键在于完善我们社会中的爱心中介机构,比如慈善组织、民间团体,让更多的人的爱心通过这些中介机构的过滤和整合,变成平等理性的爱心奉献。这正如南京福利院一位负责人表示,“希望大家尽可能理性,不仅是孤儿,南京各街道和社区都有一批贫困人员,爱心交到那里,相信能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,不会浪费和重复。”
但是,最尴尬的地方在于,在我们的社会中,这些中介机构,由于在透明性和规范性方面,离成为真正的道德过滤组织还有很大差距,还难以担当起如此重任,郭美美三天毁掉红十字会百年的基业就是最好的例证。这就使得很多人视爱心中介机构为无物,而只是相信自己亲历亲为的“爱心奉献行为”。可正如我们熟知的,这种爱心奉献模式,不仅存在着随时越界的可能性,而且于奉献者和被奉献者而言往往都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沉重负担。
志灵(北京职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