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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英玩的是庞氏骗局而非民间金融


山西晚报网--2012-01-20

延宕多年的吴英集资诈骗案终于有了结果,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上诉,维持死刑判决,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。(本报昨日13版报道)

据说“一些知名学者对此都表示了非常遗憾,甚至强烈反对”,他们认为,吴英集资是民事问题,不是刑事案件。替吴英鸣冤叫屈的人认为,中国的银行嫌贫爱富,民企拿不到银行贷款,导致民间借贷兴旺,吴英为了创业集资,合情合理。至于其企业最后崩盘,是因为司法机关抓了她,她没法经营下去了。如果让她继续打理企业,其企业就会做大做强,还款自然就不成问题。于是,吴英的罪,倒成了现有金融体制的“体制之罪”。

从形式上看,吴英向“熟人”集资,所涉当然是民间金融。但民间借贷也得考虑还款能力,借一大堆钱,花掉后还不了,你就不该借那么多。借款人承诺的利息比银行高可以理解,但如果超过某种限度,就是睁眼说瞎话。

借钱投资,但投资有一个平均回报率,再上下波动,没有人能够超过那个上限。吴英承诺的3个月期借款回报率为50%-80%,甚至百分之百,其中一笔900万元的贷款利率甚至开到了每年400%的惊人数目。承诺如此高息,显然是在撒谎。

如果我们比较一下吴英与美国纳斯达克前主席麦道夫的情况,就会发现,吴英是金融欺诈者无疑。

麦道夫以高额资金回报为诱饵,吸引大量投资者不断注资,通过后钱还前钱,形成资金流。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,他挖的资金窟窿已达70亿美元。麦道夫许诺的“高回报”,其实只相当于月利率1%到2%。相比之下,吴英季回报率50%-80%,等于月利率高达17%到27%。麦道夫玩的是庞氏骗局,吴英则有过之而无不及。(编者注:庞氏骗局是一个名叫查尔斯·庞兹的投机商人“发明”的,在中国又称“拆东墙补西墙”“空手套白狼”。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,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。)

2009年6月,美国法院判处麦道夫150年监禁,没有美国学者替麦道夫辩护,甚至麦道夫本人也“认罪服法”。如果按照中国学者的逻辑,美国学者似乎也可以把“庞氏骗局”论证成一种“民间金融”形式,可他们对“庞氏骗局”没一点同情心。而中国的“知名学者”们居然认为吴英集资应当免于刑事追究,按照这样的逻辑,许诺月回报率1%到2%的麦道夫想必是被美国法院“草菅人命”了。

一国之金融,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,自然要有稳定的金融秩序。金融无论正规还是民间,都应受到规则的约束,运行都要有一个度。国际知名学者郑永年近日在接受中国媒体专访时指出,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,是金融业脱离实体经济动作,变成“以钱炒钱”,最后绑架政府和纳税人。现在的国际共识是,必须加强对金融业的政府监管,抑制金融业过度投机。

民间金融是对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,但民间金融也难免泥沙俱下,政府没有理由不对其进行监管。世界金融危机尚在加深,教训就在眼前,温家宝总理日前强调,“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、以钱炒钱”。吴英许诺的回报率达到大骗子麦道夫的几十倍,如果我们还看不清吴英“庞氏骗局”的真面目,中国金融和经济的未来将遗患无穷。

杨于泽(湖北媒体从业者)

编辑:勾天